未完成会计人员信息采集人员,先持会计证、身份证、本人申请到所属的财政部门办理申请登记,10个工作日后,再进入本窗口,点击“下一步”,在线完成信息输入。5个工作日后,持信息表(加盖印章)及表对应的证件原件到所属的财政部门办理审核。(2013年新办会计证人员不需参加信息采集。) 补学以前年度继续教育 历下会计人员进入
行政单位财务规则-课程介绍
      《行政单位财务规则》于1998年1月6日首次发布并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实施十多年来,对规范和加强行政单位财务管理发挥了重要作用。然而,随着各项财政改革的深入推进,行政单位财务管理的内容不断创新和丰富,原《规则》已经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的需要,亟需加以修订。 《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经2012年12月5日财政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 2012年12月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71号公布。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 本课程主要是针对新规则的重点讲解,该《规则》分总则、单位预算管理、收入管理、支出管理、结转和结余管理、资产管理、负债管理、行政单位划转撤并的财务处理、财务报告和财务分析、财务监督、附则11章63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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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行政单位财务规则1王敏01:14:33(2013)行政单位财务规则1
(2013)行政单位财务规则讲义王敏00:00:00(2013)行政单位财务规则讲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