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完成会计人员信息采集人员,先持会计证、身份证、本人申请到所属的财政部门办理申请登记,10个工作日后,再进入本窗口,点击“下一步”,在线完成信息输入。5个工作日后,持信息表(加盖印章)及表对应的证件原件到所属的财政部门办理审核。(2013年新办会计证人员不需参加信息采集。) 补学以前年度继续教育 历下会计人员进入
新工会会计制度讲解-课程介绍
      《工会会计制度》为了适应工会经费拨缴方式、业务活动内容等方面的变化,进一步规范工会的会计核算,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财政部对中华全国总工会1998年颁布的《工会会计制度》进行了全面修订,制定了新版《工会会计制度》,于2010年1月1日起执行。本课程讲解了工会制度的具体内容、工会业务的详细核算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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