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完成会计人员信息采集人员,先持会计证、身份证、本人申请到所属的财政部门办理申请登记,10个工作日后,再进入本窗口,点击“下一步”,在线完成信息输入。5个工作日后,持信息表(加盖印章)及表对应的证件原件到所属的财政部门办理审核。(2013年新办会计证人员不需参加信息采集。) 补学以前年度继续教育 历下会计人员进入
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课程介绍
      为了适应财政改革和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改革的需要,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促进公益事业健康发展,财政部于2012年12月19日修订发布了《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财会[2012]22号),规定自2013年1月1日起全面施行。 新制度的若干重大修订将促使事业单位的财务状况、事业成果、预算执行情况得到更为全面、真实、合理的反映,对于提高事业单位会计信息质量、加强财政对事业单位的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提升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水平、促进事业单位健康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本课程重点介绍了新制度的变更点,详细介绍了新修订的《会计制度》有关会计科目使用及财务报表编制的方法,较为全面地介绍了事业单位经济业务或者事项的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等内容。 主讲人:王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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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事业单位会计制度1王敏01:21:34(2013)事业单位会计制度1
(2013)事业单位会计制度2王敏01:08:03(2013)事业单位会计制度2
(2013)事业单位会计制度3王敏01:10:53(2013)事业单位会计制度3
(2013)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讲义王敏00:00:00(2013)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讲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