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完成会计人员信息采集人员,先持会计证、身份证、本人申请到所属的财政部门办理申请登记,10个工作日后,再进入本窗口,点击“下一步”,在线完成信息输入。5个工作日后,持信息表(加盖印章)及表对应的证件原件到所属的财政部门办理审核。(2013年新办会计证人员不需参加信息采集。) 补学以前年度继续教育 历下会计人员进入
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课程介绍
      随着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以及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收支两条线”等财政改革的不断深入,原有的制度规定已不能满足新的需求,迫切需要出台新的管理办法以规范和加强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5号2006年5月30日颁布自2006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本办法共十章、五十六条,对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范围、管理机构及职责、资产配置、资产使用、资产处置、资产评估、产权纠纷调处、资产统计报告、监督检查和法律责任等作了全面规定。力求全面规范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完整,合理配置国有资产,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保障行政单位履行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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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1路军伟00:36:29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1
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2路军伟00:40:36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2
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3路军伟00:46:54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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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5路军伟00:45:40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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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讲义路军伟00:00:00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讲义